再也无法读一本借来的书了

曾经,我是非常相信“书非借不能读也”这句话的。
袁枚在《黄生借书说》中写到:
书非借不能读也。子不闻藏书者乎?七略、四库,天子之书,然天子读书者有几?汗牛塞屋,富贵家之书,然富贵人读书者有几?其他祖父积,子孙弃者无论焉。非独书为然,天下物皆然。非夫人之物而强假焉,必虑人逼取,而惴惴焉摩玩之不已,曰:“今日存,明日去,吾不得而见之矣。”若业为吾所有,必高束焉,庋藏焉,曰“姑俟异日观”云尔。
余幼好书,家贫难致。有张氏藏书甚富。往借,不与,归而形诸梦。其切如是。故有所览辄省记。通籍后,俸去书来,落落大满,素蟫灰丝时蒙卷轴。然后叹借者之用心专,而少时之岁月为可惜也!
当年上中学时学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是半信半疑的。
袁枚对借书人心理的描写虽简单,但非常逼真,简直像钻进我脑子里窃取了我的想法似的,这是我相信的地方。袁枚去借书,人家不肯借,而中学时的我是比他还惨的,根本没有个借书的地方。
当初,有漫长一段时间,我总是为无书可读痛苦,觉得人生最悲哀的事情就是无书可读。
偶尔从别人手里借到一本书,那真是废寝忘食,恨不得连每个标点符号都能刻在脑子里。而且,因为是别人的书,爱惜到过分的地步。
拿到手的第一步是先给包上书皮。包书皮的纸要硬一些,要好看些,挂历纸最佳;包好后还会在书皮上认认真真写上书名,书名底下还不忘宣示主权,写上书主人的姓名,谦卑到让今天的我同情的地步。
我每次翻开书都小心翼翼,绝不会看到哪里就折个角做记号。那是别人的书啊,怎么能随随便便折个角呢?当时也没有像现在这么讲究得像艺术品一样的书签,但我一定要撕下一个规规整整的长条形小纸条夹进去,让它代替书签。
图片我绝不会边吃东西边看书——万一给人弄脏了呢?说焚香沐浴自然过分了,但洗手后再看还是必须的。
我所有的努力就是希望还书后主人能看到我的良苦用心,知道我如此爱惜她的书,下次还愿意把书借给我。
但是,我一点不认同袁枚说的另一半内容:有了书却不想去读了。这怎么可能?那不是更得钻进书山里乐不思蜀忘了今夕何夕吗?
等我终于也有了一些书的时候,我才发现袁枚还是很洞察人心的,书果然还是“非借不能读也”。
有生之年,我没想到这句话居然还能发生反转。
很长时间了,我看的书都是自己买来的。拆封,新崭崭的,读完还是新崭崭的,跟刚买回来没什么区别,然后就搁到书架上了。
这个过程持续的时间久了,我似乎完全忘记了当初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的模样了。
当我重新拿到一本从别人手里借来的书时,我几乎没有勇气翻开它。
这本书不知经过了多少人之手。它远远超过了它原本该有的厚度,每页都因经过了很多手的翻动变得蓬松,加上还有折过角的痕迹,就显得更厚了;它的纸张颜色比它出厂时黑了很多,还因为时间的缘故泛黄了。

这些都还能忍受,让我受不了的是它的页面上还有可疑的污迹,是吃饭时溅上的油迹吧。甚至还有带色的,那可能是辣椒油吧。这么恶心的痕迹,让人实在没有勇气下手去翻开来阅读。
我回忆起以前在阅览室曾亲眼见过有人是这么读书的:每次翻页,都要把右手食指放在湿漉漉的嘴唇上沾一下,然后再去翻页。他的口水就这样在每一页上都留下了痕迹。

涨姿势的图片
天哪,不能再想下去了,这样的书我还是不读了。
我已经没法忍受一本书被很多手翻阅过了。即使没有疫情,我也无法忍受了。
对书来说,买回家只一个人翻开读一遍,也许是它的不幸;可若是无数双手都翻阅过了,一本书的价值倒是发挥到了极致,可惜我却无法接受了。
唉,世间事就是这么难以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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