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段至纯至美的岁月

​多年前的那个初秋,田野一片金黄,空气中弥漫着桂花的幽香。我怀揣着20岁年轻而斑斓的梦想,来到H中学,做了一名乡村女教师——这个角色,曾被我的具有俄罗斯文学情结的大学班主任渲染得诗意无比。初入校园的我,满脸稚气,心思单纯,扎进学生堆里没人能识出真实身份。说真的,其实也没比他们大几岁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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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是我这个貌似温柔的女老师,竟然是以一记耳光开始了自己的教书生涯。

 

后来那个已长成帅小伙的学生李西,在一次师生聚会上唱了一首《好大一棵树》,令我心痛不已:当年,李西只因在课堂上饶舌了几句,就被我这个新老师毫不客气地扇了一记耳光,这件事对他的伤害很大,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个很爱面子的学生。从此上我的课便心不在焉,尽管别的功课学得不错,可他最终丧失了对学习的热情,到初二便辍了学。等同班同学毕业时,他已在一家面馆里做了小伙计。幼稚的我不曾料想到,一个老师的一个不审慎举动,竟可以改变孩子的一生。尽管后来我找机会向李西表达了歉意,他后来的生活也似乎过得不错,但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补救,他成了我心中一个永远的痛。

 

“你的胸怀在蓝天,深情藏沃土”,我在李西的心目中,难道会如一棵树般高大吗?那分明是一种嘲弄。

 

 

李西事件之后,我成熟了许多,“体罚”二字再没在我的字典里出现过。我找来李镇西的《爱心与教育》,找来苏霍姆林斯基的著作,阅读之后,我才发现,“爱心”二字才是教书育人的不二法宝。从此,我真正步入“教师”的角色,在课堂上是个严格的老师,课外就成了善解人意的姐姐,与学生们倾心交谈,参加他们的各种游戏,彻底地融入到学生中去,而他们也将我视作知心朋友。每到假期,他们总会相约到我的家里,唱歌跳舞表演节目,我呢,就自己包饺子招待他们,拿母亲亲手做的豆瓣做调料,他们可真喜欢得不行,每次家里都弄得热闹非凡……但有些“经验丰富”的老教师老用怀疑的目光看我,劝我要与学生保持距离,以维持老师的某种“体面”。对此我不以为意地笑了:因为我发现孩子们并未因亲密而“犯上”,反是更加喜爱和尊敬老师。

 

孩子的天性是纯真无邪的,尽管他们有时显得非常调皮,管不住自己,但他们绝无成人世界里的虚伪自私、尔虞我诈,这也是教师这个职业最吸引人的地方。记得当年有个叫王远志的男孩子,非常调皮,不爱学习,还学会了抽烟、喝酒,经常逃课,有一段时间我就像只无头苍蝇般到处找他。在一个大雨倾盆的晚上,身为住校生的他又不见了。我一个人打着电筒找遍了大街小巷,最后在一家电子游戏厅把他揪出来,刚一出来,我的眼泪就噗噗地流下来,他一下子慌了神,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摸了一张皱巴巴的纸递给我擦眼泪。那个晚上我没有批评他一句,他也没说一句道歉的话。但从此,他仿佛变了一个人,改掉了所有的毛病,成绩直线上升,后来中考考进全县前10,高考考取了北方的一所重点大学。临行时,他对我说,那个雨夜看见老师在雨地里哭泣,感觉自己真不是人,这辈子如果不好好做人,一定饶不了自己!

 

韩愈的《师说》,对于一个师范生来说是必读篇目,我也一直以其中的“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勉励自己。可以说我当老师的几年,实际也是与学生相互学习、影响的几年。我从他们那里学会了精巧的手工活儿,弄明白了足球的“越位”、篮球的“吃火锅”,更有那淳朴的天性、旺盛的求知欲、棱角分明的青春……所以每次打开这段回忆时我都忍不住要在心底道一声“谢谢”,感谢孩子们陪我度过一段如茉莉花般,漫溢着清香的青春岁月,而这幽远的芬芳将伴随我的一生。

 

其实做老师的七年里蛮辛苦的,特别是H中学那两年,每天骑了辆24圈的自行车,“奔山”一般往返于学校与县城之间,那时侯可没什么地铁之类的,公交车也只有到成都的过路车。我,语文教师教两个班,天天得赶早读时间,于是乎,10余里的距离,就只好骑车了。晨曦微露便匆匆骑上车,打霜下雪,刮风下雨,雷打不动。遇到大雾大雨的恶劣天气时,骑车走在大件路上心惊肉跳,不时有大货车轰隆隆打身边经过,感觉自己全然是在凭运气摸索着前进;一个冬日的早晨,霜浓雾重,大声呼啸的寒风割在脸上、灌进脖子里,导致全身过敏,奇痒难忍,我咬紧牙关把车骑到学校,一直煎熬到上完早读才去找校医拿药。后来调进县城,长途奔袭的苦不用吃了,心却变累了,因为我进了一所要求苛刻的学校,让人全然少了教书育人甚至做人的乐趣,而这也导致我最终离开了喜爱的课堂。

 

七年的时光不算短暂,足可造就或改变人生中的许多东西,而我初涉社会的时光是在校园中度过,这段经历让我体味到了人世间至纯至美的情感,可谓一大幸事!等多年后再回首往事,我有了一种感觉:其实当老师,最好是等人生有了积淀之后再当,年轻时青春活泼,思维活跃,固然能和孩子们打成一片,但未必能给孩子们更完美更深沉的滋养与启迪。而现在的我,已历尽人生的百般滋味,若还能重返校园,会不会比当年做得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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