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天很快就暖和起来了,但街头的烤红薯还迟迟不愿意退出舞台,还假装现在还是冬天,在铁皮炉子上边挨挨挤挤地探头探脑,把诱人的香气送入路人的鼻孔,热情得让人无法招架。
我就很难抵制烤红薯的诱惑,只要遇到,总忍不住买上一个。
其实,最经济的做法就是放慢脚步,以不被别人注意的方式,狠狠地吸吸鼻子,把烤红薯的香气吸入五脏六腑,满足一下味觉就足够了。因为烤红薯这个东西嘛,吃过的人都知道,闻起来可比吃起来香太多了。
昨天和同事同行,路边遇到烤红薯。我马上掏出手机,准备扫码入手两个——我和同事一人一个。
同事摇手拒绝,动作幅度有点激烈:我不吃我不吃;别说吃了,就是听到红薯这俩字,我胃里都会泛酸水。
我觉得不可思议,我还以为所有人都跟我一样无法拒绝烤红薯呢。
我拿着红薯,不好意思吃,却时不时举到鼻子下边闻一闻。她看了也觉得不可思议:这玩意儿有啥好吃的?
我一个农村出来的人都没有吃厌红薯,她一个城里人倒吃厌了?
原来,在她的学生时代,有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她的早点都是蒸红薯。早上上学前,从厨房拿一块蒸红薯边走边吃。再好吃的东西也架不住一直吃一直吃啊,再说红薯也就是个粗粮,算不上好吃的东西,但也没有可能换成别的,这些红薯就是父母买回来的粮食,不想吃就只能饿着。后来实在吃不下去了,就装进口袋里带到学校,等饿得不行了,就把手伸进口袋掐一块塞进嘴里。
那时候的口袋里总有不少的红薯渣渣,洗衣服时如果不倒出来,红薯渣渣就变成了浆糊,把口袋粘在一起,为此总挨骂。
在她的回忆中,我知道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城镇居民定量供应的大米白面不够吃,只能买红薯做补充。红薯产量高,比种精粮更能填饱肚子。
每一种喜好或厌恶的背后,其实都是有原因的。
这也是一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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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理想中的房子都有一个小院子,可以种菜。可是带院子的房子都太贵了,一般人都买不起;越是买不起,越是渴望。
但我有一个朋友对此嗤之以鼻:种菜有啥好期待的?小时候每一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都是挑水去菜地浇菜,烦都烦死了。我这辈子都不想种菜了。
他儿子听了无限神往:真的吗?你都不用写作业啊?
在朋友那里,种菜是小时候的辛酸往事;在他儿子那里,这就是理想的童年生活。
得不到的才是好东西,过不上的才是理想中的生活。
这是另一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庄子》中有一则寓言叫《鲁侯养鸟》,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从前,有只海鸟落在鲁国都城的郊外,鲁侯亲自把它迎接到祖庙里,毕恭毕敬地设宴迎接,并将它供养起来,每天都演奏古时的音乐《九韶》给它听,安排牛羊猪三牲具备的太牢给它吃。鲁侯的这种招待把海鸟搞得头晕目眩,惶恐不安,一点儿肉也不敢吃,一杯水也不敢喝,过了三天就死了。
鲁侯是用他自己享乐的方式来养鸟的,而不是按照鸟的生活方式来养鸟,这只鸟就被他给养死了。
可见,对鲁侯来说是蜜糖的东西,到了海鸟那里,就成了砒霜。
喜欢或讨厌某种食物或者某种生活方式,对当事人不会产生多大影响,可若是在人际关系中,把自己以为“蜜糖”的东西强加给别人,这种方式虽说不至于让人像海鸟那样丧了命,也够让他痛苦不堪了。
比如不管是在家庭中,还是在校园里,还是在职场上,那句我们熟悉的“我是为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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