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益的误解

近期下乡走访以及去相关单位对接工作时,遇到了一些事情,听到了一些想法,感受到社会对公益的误解还真不少,今天先列举几个,以后有时间了再记录其他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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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一

公益是政府的行为,资助型的项目是政府的惠民政策,是自己本就应该享受的政策福利

这几年资助了困境儿童几百人次,近期又新增了尘肺病项目,不管是助学还是尘肺病项目的走访,一些服务对象(困难家庭)向他们难以解释清楚这是公益行为,对于我们说自己是志愿者,是公益组织,很多服务对象并不愿意听,只把我们当做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志愿者千辛万苦筹来的善款或者物质,却认为这是国家本来就应该给他们的福利,更有甚者,觉得给的太少了,他们还有更多的困难我们应该要帮他们解决。却不知这些都是民间力量,是社会爱心人士的捐款,用于指定项目和服务对象。是要专款专用的。

 

误解二

志愿者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

探访或者进行帮扶时,如果说服务对象(普通老百姓)把志愿者看成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尚可理解时,可一些单位的领导、乡镇干部、村干部等也把志愿者当做了和他们一样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就难以理解了,虽然每次在对接初期我们都会介绍:我们是耒阳市微阳公益协会的志愿者。却总有小部分的领导干部不能明白志愿者这三个字,于是乎,在需要他们协助、配合时,就显得不那么和谐了,觉得这是“你们单位”的事,我自己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精力配合你们,虽然,我们去帮扶的是他们辖区的困境老百姓。当然,我们非常理解他们工作很辛苦,工作量多时间紧,然而,志愿者们无偿来帮助别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下,给予志愿者们便利,支持志愿者的无私奉献还是有必要的。

(8月7日某镇走访尘肺病患者时,某子村那边安排了某村的一位据说是妇联主任的女同志带路,由于初期和镇里沟通出现误差,导致入户时,我带队的这一组,没有车,只能靠徒步入户,高温天气,烈日当头,我们理解这位妇联主任确实不容易,和我们一起走村串户,其中我特意计算了一下,去到下一户家庭,足足走了40分钟山路,可能是天气太热,又可能是这非本职工作,这位妇联主任一路怨声载道,一会指责我们走路太慢,一会指责我们做资料太慢,一会指责你们到底来干嘛,害我都没时间陪家人。这位妇联主任可能忽略了,志愿者也有家人需要照顾,只是把陪伴家人和休息的时间用来做帮助别人的事了,且志愿者和她最大的区别在于,志愿者无偿做事,而她是领工资做事)

 

误解三

志愿者是随叫随到的

除了志愿者本人,很多人不明白,志愿者不是公益机构的固定工作人员,志愿者是在自己有时间了、有兴趣了才参与社会服务的,且是无偿的,也就是不拿工资的。许多人把志愿者看做单位的员工一样,工作时间必须在,甚至以为志愿者是24小时待在公益机构随叫随到的,他们不知道,发起一场志愿服务,需要提前策划、统筹、对接、细化,全部规划好后,再发布志愿者招募令,志愿者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喜好,决定是否报名参加。公益机构是没有权利强制任何人报名参加活动的。公益机构只是一个提供大家参与社会服务的平台,和志愿者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志愿者来自各行各业,和公益机构没有利益关系,志愿者是流动的,是非固定的,今天在这家公益机构,明天可能就退出了,志愿者与志愿者之间。很多都是陌生的,只因为想尽自己的一份心、一份努力,把休息时间用于无偿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为和谐社会做贡献从而报名公益机构发出的志愿招募令而已。志愿者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他们可能是医生,可能是警察,可能是工地做事的农民工,可能扫地的环卫工,可能是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可能是家庭主妇,可能是律师,可能是……任何行业中的一员!唯独不是公益机构的员工。

 

误解四

志愿者做事一定是有利己目的的

无论刮风下雨或者烈日当头,志愿者行走在无私奉献的路上,一些人就会疑惑,你们这样做肯定有利可图,甚至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否则,你们岂不是傻子,任何回报不图,这样去做事。这样的声音对志愿者是伤害,毕竟,志愿者也是凡夫俗子,会在听到侮辱性的质疑时,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打算放弃,不做志愿者,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活,做了志愿者反而要承受羞辱,不如放弃。比如尘肺病项目入户摸底,志愿者罗连文放下自己店铺生意不做,坚持两天做志愿者,两天时间,按他店里请人做事计算,少说也是六七百元了,而做志愿者一分钱收益也没有,还要贴自己开车往返的油费;志愿者曹冰梅是请了两天假做志愿者的,单位将会扣她两天工资,这样的倒贴行动,在志愿者队伍中数不胜数,才让一个又一个公益项目得以落地,才能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

 

误解五

公益组织是政府职能部门,公益机构和职能部门一样,做的是本职工作

这里有两个极端,一些人觉得公益机构做事是理所应当的,所以需要他协助时,爱搭不理,还有另外一个观点,谁让你们做公益了,没有你们,那些困境中的人又不会怎么样,你们真是吃饱了没事做。

第一个观点给公益机构推行项目和开展服务时带来了阻碍,一边是老百姓的不理解。一边是去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乡镇等对接工作时,被拒之门外,你们单位的事,找我们干嘛,我们没有义务给你们提供便利和支持,当然这只是个别现象,多数的领导、干部是明白公益和志愿者的,知道公益机构是爱心人士发起的民间组织而非政府部门,也知道公益是每个社会公民该尽的社会义务,一般会支持和尽可能的提供便利,助力项目顺利开展。

第二个观点给公益机构带来的阻碍就更大了,一场活动或者一个项目的落地,需要志愿者才能实施,志愿者本就缺乏,而不理解的声音,让思想觉悟已经提升到明白了为社会服务是每个人该尽的社会义务的群体(准志愿者或者志愿者)会产生退缩心理,不理解的声音听多了,干脆退出志愿者退伍,我不做志愿者了你们总没话可说了吧,因为做了反而是错。没有志愿者,公益项目就落地不了,就无法给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项目落地需要志愿者先期摸底,收集困难群众的信息,实施爱心行为时,需要志愿者去运送物品、去提供服务。没有志愿者的公益机构,相当于只是一个空壳,无法践行初心使命。

 

(不管是公益机构还是志愿者个人,都是自发的一种行动,公益机构在有爱心人士捐款支持运作经费的情况下,可以请全职人员做行政、管理工作。而志愿者都是无偿不领取报酬的、他们来自于各行各业有意为社会做贡献的人群,志愿者是没有工资无偿在做事的。)

 

以上只是误解中的冰山一角,欢迎大家留言,把您看到的或者您的想法、建议留下,您的留言对我们很重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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