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

我住在铁瓮城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郊区。那里有似是而非的街道,杂乱而缺少交易的小商铺,有高烟囱的浴室和用做某种交易的简陋停车场,远处则有不怎么平整和规则的田野、几块菜地、一棵构树、一道山岗,还有山岗荒凉的落日。

有一天,我在那个简陋停车场遇到一个装束有点古怪的人,他对我说,丹凤街和万寿路交汇处新建了一家游乐场,可以去里面玩玩,挺刺激。我们吸着烟站在一辆旧皮卡旁乱侃了一通。他喜欢把烟灰弹在车门的拉手上。我问他是做什么的,他以若无其事的神情告诉我,他是搞服务的。我没懂他的意思,也懒得深究。分手时他叮嘱我,有人会打电话通知游戏时间。说完他竖起衣领,缩着脑袋走了。不过,我根本没把他的话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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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已赋闲多年,但每天依然保持着工作状态,工作在河边,丛径,电脑前,电视前,茶桌前。其实我也不知道我的工作究竟是什么,有没有意义。好在我总是一门心思做事,不怎么去想它们。

不过我已经很久不写作了。我已厌倦这种自爱自怜和谀死佞生的文字游戏。这个行当里的多数人没本事还自以为不凡,卑怯,促狭,以能编写几个浅薄的诲淫诲盗的故事沾沾自喜,让人瞧不起。

昨天属于冷热气流在我们的天空激烈争斗的一天。龙蛇夭矫,雷声滚滚,乌云匝地。狂风吹得落叶满地哀嚎,雨滴像玻璃球一样泼洒在院子里的芭蕉叶和我的那辆破比亚迪的挡风玻璃上。

午睡之后依然昏沉。我忍着恶心抽了支没滤嘴的越南烟(我喜欢那该死的像黄霉斑一样的焦油浸渍),神志稍微清爽了一些,但口中的苦味怎么也不能清除。我用冷水拍了拍脑门,想起上午那个电话。他让我下午一点到七点之间去游乐场,他说随时可以进去玩一把,赢了会有奖励。犹豫了一番,我还是拿起雨伞,毅然走向户外。

游乐场被设置在一个狭长地带,入口处有一块巨大液晶屏幕,在放动漫游戏。游客队伍在一个涵洞状通道里,排得很长。不过行进速度倒也不慢。差不多四十分钟就轮到我出场了。我天生脑子反应慢,动作迟缓,玩游戏不是很在行。我撸起袖子,深呼吸几次,搜索既不短暂也不漫长的人生中有关游戏打斗的零散记忆。似乎都不怎么管用。因为我的人生已经到了心手不一的年岁。我的老帅总是轻而易举被人家的鬼卒给干掉,或者我的枪械总是发不出连弹,火力不够,敌方总是每枪都命中我的心窝或脑袋瓜子……事实上,我被搞得眼花缭乱,晕头转向。结局不需想象。我总是成为被游戏的对象。说心里话,我真不想参加这莫名其妙的游戏,何况还在下雨!可一想到那个打电话给我的人的严厉语气,我就不敢不来了。

结束游戏后,出于好奇,我在手机上找到自己的游戏拼图,想看看得了多少分。我惊奇地看到一个像俄罗斯方块一样的金色迷宫。按照规则,手机游戏呈现金色拼图的机主是不能来这个大型游乐场玩游戏的。可刚刚,就是二十分钟之前,在我进入游戏现场时,工作人员检查过我的拼图,是翠绿的,像一小片热带丛林。怎么一会儿就变色了呢?

谁也解释不了,打电话没人接。,必须去指定的另一处场所再玩一次游戏,听说是单打独斗的游戏。而且要连玩好几天,否则不能还原本色。如果不能还原本色,就再也不能玩任何游戏了。这是对犯规者或者叫身份可疑者的一种惩罚。我只好就地找了一辆出租车,艰难地跟司机描述要去的那个地方的一些地理特征:华都府邸小区的一个街角,有一个三角形微型广场,对面有一家名叫四季春的五层私人旅馆,旅馆旁有一个报亭,当然是空的,还有个交警执勤的岗亭,也是空的,两只蓝色垃圾桶……游戏屋就坐落在那微型广场的中间。由于我是在转述别人告诉我的,所以我无法说得更具体更清晰。我想我都急得出汗了。幸运的是司机一听就明白,他说他每天都拉人去那里玩游戏。他说话的口气很大,有点流里流气,像旧时代跑码头的混混。

然后他就不开口,叼着烟,带着我满大街乱窜。手动挡小破车顿挫得厉害。行道树光秃秃的,行人难得一见,充满荒凉感。

差不多半小时,他把我送到了目的地。

那是个孤零零的倒置的三角形小屋,被涂成彩色。小屋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你的游戏对手,一个是核验你的身份的助手。

排队等候时,有个坐在屋外的高个子男人(看起来像保镖)跟我打招呼,由于他的身体和五官被一种与他的身份很不相称的的类似孝服的长衫和面具遮挡,我一下子没认出他。

但他说话的声音我认得,那是种像在唱歌的说话声。

他是一个从来都对我不怀好意的熟人,这样说他也许不太公平,但我不想欺骗自己的感觉。他是我的旧同事,却也可以算是朋友。世事就这么吊诡并时常呈现悖谬的镜像。因为我们在一起工作过,抓过坏人、冤枉过好人;一起吃过饭、喝过酒、吹过牛、赌过钱。他的不怀好意截至目前主要表现在见不得别人好上。比方说,你出了一本书,得到两个好评;或是你的孩子考取了名校,得到一笔奖学金;或是你拿到了年终先进工作者奖励;或是你体检时没发现动脉血管瘤。他会说一些只有他才能想得到的闪烁着智慧之光的挖苦而又恶毒的话。不过有时候他也会说一些让人兴奋的狠话。记得很多年前,附近有所大学的学生一时心血来潮,跑到我们办公楼前的大马路上唱歌聚餐。他居高临下从窗户里瞪着眼,嘴里发出哒哒哒……哒哒哒哒的声音。他做出扣动扳机扫射的姿势……他全神贯注,没留意到我在他身后。当他转过身来,我以为他会尴尬,但他没有。他的眼神依然着火并从我脸上扫过使我的脸灼痛。我意识到如果他手里真的有家伙,最后一颗花生米会把我撂倒。

我想他可能接下来会问我怎么来这里玩游戏。可他没问。但我也没感到奇怪。我觉得我们的内心可能在社会生活的某一个环节、某一个点上已经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达成共识,可以心照不宣。

这间游戏屋挺漂亮,挺有创意。于是我没话找话说。

还要扩建一些,想开小灶参加游戏的人还在增加,我们得满足社会的需求。他的语调有种笃定和志得意满的意味,仿佛这些游戏屋是他的产业。不过话说回来,游戏收入增加,他肯定是能从中分到一杯羹的。

你没觉得这款游戏有些过于单调和陈旧吗?我说。

不能复杂。我说老兄,复杂会增加成本。不复杂则男女老少皆宜。此外,你也别小看这款游戏,它其实是一款高科技加持的游戏,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我们的工程师反复测试过,很多人玩几次就会上瘾。而这对游戏开发商来说,就是成功的标志。他用快活的语调解释,让我想起《在流放地》里的那个军官。他们有个共同之处,那就是陶然于自己的事业,醉心于自己的话语。

有时我甚至觉得他在用意大利语三韵句跟我交谈,如此,眼前的三角小屋也就有了尤利西斯见之于南半球汪洋大海里那座倒置的岛屿形象。

寒暄几句后,他忽然问我:近来有没有什么大作啊?退休了,有了大把时间供你挥霍,你不会浪费时间的对吧?你不是那种能闲得下来的,对吧老兄?如果不是他的脸被遮住,一定能看到不屑和挖苦的动人微笑。

没有。我回答。

听说你模仿加西亚·马尔克斯挺像,这我相信。你善于模仿是出了名的,还记得以前我曾劝你做相声和小品演员吗?你真的喜欢他的魔幻现实主义?

哦,我还真是从没模仿过他。尽管我模仿过冤死鬼惨叫,金刚狮子的怒吼。再说,加西亚的那一套已经过时了。我故意装出不屑的样子说。

过时了?不可能吧!你现在说话口气可是有点大了。据说莫言就是靠模仿他,把诺奖弄到手了,狠狠地赚了一笔。他习惯性的不怀好意的臭水开始从专属于他的痈的裂隙中渗出。

这个我真不知道。莫言的小说我没好好研究过,有点对不住他。我说。

那你说,现在流行什么呢?他问。

流行?你指的是什么呢?食品?风尚?时装?疾病?电动汽车?我问。

我问你小说呢,老兄。他回答。

现在吗,流行现实魔幻主义。我说。

现实魔幻主义?不就是魔幻现实主义吗?他似有些疑惑。

可以这么说吧,好比说,这个西瓜太甜了,也可以说太甜了这个西瓜。

哈哈哈,这就对了。他说,我发现你还和从前一样,喜欢玩噱头。

你哪里不知道吗,写小说的人就这德行。我说,不过呢,也可以完全相反。

好吧,我才不管相不相反。我只想知道,这种主义又是哪个国家的作家发明的?不会又是动不动出奇葩作家的南美大陆吧?

不是的,这次不是的。我说。这次不是哪个作家发明的,是很多很多人的智慧和共同行动促成的。这次是我们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土生土长的新的文学表现形式。

集体?共同?

是的。我说,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各地共同写作。或主动,或被动;或是作家,或是小说中的人物;或磨墨,或伸纸……总之,大家以各种身份参与其中,这场面,这轰轰烈烈的场面。比方说你吧,你的笔杆子向来不比枪杆子弱,这个我是绝对不怀疑的。

我也就是写写公文罢了,哪能叫写作啊,别拿我寻开心了。他谦虚地说。

真没有,你的每一笔都算得是铁画银钩呢。

就按你说的,我的公文也可以算作是文学写作,可我并没觉得我在与众多的人合作写书啊?

我本不想回答老熟人的这个问题,因为说得太多会引起他的误解,甚至反感。于是,我想了想,还是决定兜个小圈子回答一下。我说,老弟你一定记得南美洲那个奇葩作家博尔赫斯对吧?他喜欢直来直去讲故事,因为他很喜欢《一千零一夜》。他在解释这本书时这样说,西方人的一座大教堂通常要建几百年才能完工,有无数的工匠和艺术家参与,但他们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一千零一夜》则不同,它的产生是神秘的,是成千上万个作者的作品,但没有一个作者知道自己正在参与构造一本伟大的书。我这样说,你能理解你现在正在参与的伟大作品的构建吗?

我似乎有点明白,但又不……

说到这里,正好轮到我进屋和对手玩游戏。我的对手看不出实际年龄,我猜他有些口臭,尽管我极力想和他保持距离可他还是把那臭鱼烂虾的口气往我的鼻孔和嘴里吹。我几乎是在晕厥状态下和他玩了一回对手戏。我们玩的是类似魂斗罗的游戏,一款古老的不能再古老的游戏。他们让我穿好游戏服,古装戏里花脸穿的那种,不太合身,有股子老油味。想到它被无数人穿过,有点恶心。我的对手中等身材,偏瘦,剑客装束,蓬头突髻垂冠,曼胡之缨,着短后之衣,瞋目决眦,像念话剧台词一样对我吼道:

呔!我的剑五步一人,千里不留行!你的剑呢?

剑在!我扬了扬不知何时抓在手里的一柄生铁钝剑,学着他的腔调说,我的剑重七斤五两三钱,长二尺九寸一分。还不曾开过洋荤!

那好!他大喝一声,一剑刺来,直指我的咽喉。

我慌忙以盾牌格挡,可刚刚举起,就变成一块香酥葱油饼干。

梦里惯有的情境。输赢已成定局。亏得他遵守游戏规则,点到即止,否则他的剑尖会洞穿我的喉颈。

咔嚓,他的助手按下游戏计时器,他瞅着我用古怪的喉音说:

五秒,你输得既快又彻底。

我有些恼火,恼火的人会暂时失去理智。因此我敢于鼓足勇气对他们说:这不公平。我想再来一次。

我的对手忽然大笑,你是第一个要求再来一次的。有意思。好吧,那就再来一次。

他的助手提醒说:我们的规则里没有再来一次。

没事,届时我来解释。我的对手说。

那就准备好吧!他对我大声吼道。

我抖擞精神,屏气凝神。忽然之间,我换了一身装束:青灰色西装,白衬衣,黑皮鞋。手里你这一支彩绘毛笔。

他也换了章邯部属的盔甲,手持一根狼牙棒。

他瞅着我,忽然露出仇恨的神态:你小子想用判官笔点我的死穴?

判官笔?我不解地说。

少废话,放马过来!他厉声说。

忽然之间我仿佛明白了什么:我和我的游戏对手并非在玩什么古装游戏,而是在演绎一种对立,一种逆时悖势的对立。而且我意识到我不可能赢。

想到这里,我轻轻放下彩绘笔。我告诉他我不想再玩了。

饶是如此,他还是把狼牙棒抵在我的喉结上,龇着牙说,小心点,别再自不量力。你这懦夫!然后忽然收回兵器,拍拍我的肩膀微笑说,别害怕,只是一场游戏。

我满头大汗,踉跄退出游戏屋,用自带的温开水反复漱口,想把那人传给我的口气洗掉,也把不安、羞辱和恐惧洗掉。我觉得我已没有脸面和老熟人打招呼了,他很快就会知道我在游戏屋里是如何一败涂地,成为他们眼中的懦夫。我想径直回家,关起门来独自玩我的消灭水晶球。

忽听得有人骂了一句。

你骂谁?一个穿工作长衫的汉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那人用手望天空胡乱一挥说,我骂他们,咋啦?

我瞅了一眼老熟人,此时我发现属于他的痈破了,恶水流了一地。

回家的路上,出租车司机见我垂头丧气,问我是不是在游戏屋玩游戏输了。

是的,我回答说,年纪大了,技不如人。

不完全是,司机说,我经常在那里载客,一律都是输家。

是吗?我不是唯一的输家?我并不惊讶地问。

当然不是。我跟你说,玩家有套路,自古皆然。你可曾见过哪个开赌场的赔钱?司机从内后视镜里瞄我一眼,龇了龇牙。这样跟你说吧,这款游戏在开发设计之初,我们就已经是输家。

我们?

是啊,我也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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