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后,坦然接受馈赠也是一种勇气

6月14日,外卖小哥彭清林为救人,从10余米高的桥上跳下,导致胸椎压缩性骨折。

彭清林救人的壮举,让他获得了一系列奖励,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质上的。涨姿势的图片

接受精神上的奖励,对国人来说很容易,这就是一个巨大的荣誉,非常光荣。但接受物质上的奖励,可能不少人都觉得没有那么容易。

彭清林获得的物质奖励有住房,也有金钱。金钱从几千到几万不等,累计有30多万。对一个外卖小哥来说,应该算是一笔比较可观的馈赠。

但彭妈妈表示:虽然我们物质条件一般,但房子和钱,我们都不收,儿子也说了这个钱都是人家企业挣来的辛苦钱,如果要捐可以把钱捐到学校去。

这是彭清林一家高风亮节,但是,做了好事该不该接受物质馈赠、奖励或者回报呢?这可能还真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彭清林的事迹传播开后,很多人都觉得该收;但说风凉话的人也不少,应该是嫉妒心在作祟。

舆论大多认为彭清林该收,我觉得这是社会的进步。

接受馈赠、奖励、回报的正向意义更大。任何不违法,不伤害他人的所得,都是值得肯定的,更何况见义勇为呢?勇土当然可以坦然接受来自各方的奖励,不管是精神方面还是物质方面。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人做好事,社会也就会越来越好了。

这种看法并不是现在才有的,春秋时期孔子已经这么看问题了。

鲁国有一条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如果鲁国人在外国见到同胞遭遇不幸,沦落为奴隶,只要能够把这些人赎回来,帮助他们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获得补偿和奖励。

孔子的学生子贡,把鲁国人从外国赎回来,但拒绝了国家的补偿。孔子说:“赐(端木赐,即子贡),你错了!向国家领取补偿金,不会损伤到你的品行;但不领取补偿金,鲁国就没有人再去赎回自己遇难的同胞了。”

后来,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子贡做了好事,还拒绝领取国家规定的补偿金;子路做了好事,就接受了一头牛的回报。在一般人看来,子贡的道德境界明显要比子路高,但子贡挨了孔子的批评,子路反倒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孔子不愧是至圣,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比普通人深远得多。

当然,彭清林和家人不接受馈赠,说明他们的道德境界真的远远超过了一般普通人。而且我也相信,当彭清林冒着危险跳下桥时,压根不会考虑后面的馈赠问题,所有冒着危险救人的壮举,应该都是这样发生的吧。

但我还是希望他们不要拒绝馈赠。因为若是拒绝,以后做了好事的人,在要不要接受回馈时会面临选择的困扰。

至于那些说风凉话的人,那些动辄对别人进行道德绑架的人,最好对他们嗤之以鼻,或者不予理会。

最近还发生了一件事,也许可以对做好事的人产生正向激励作用。

6月16日,辽宁沈阳,市民吴女士在公交站台发现一部遗失的手机,接通手机来电后,她主动告知对方手机丢失的位置,并约定时间地点让失主前来取走。失主的儿子赶来取走手机后,硬塞了200元表示感谢。吴女士感慨:相信善良会得到好运。

遇到这种事,谁的心情都应该瞬间变好,下次做好事也会动力十足。

彭清林一家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馈赠,用这笔钱改善一下生活,因为这是他们该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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