剔骨肉

听朋友说附近开了家店,剔骨肉做得很好吃,便兴冲冲的相约而去。一路上,我一边走一边绘声绘色的说起了小时候吃的剔骨肉,眼看着朋友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有道是不闻不如一见,见面不如一干,要想知道栗子的滋味,还得亲口尝一尝。等到剔骨肉端上来,一看一尝,方知同是剔骨肉,却已是名同实异,就像环肥燕瘦一样,虽都可称之为美女,但内涵早已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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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盘中的羊剔骨肉,虽然店家调拌的也算是玲珑精致,形色俱佳,颇有食欲,但是总感觉到筋骨太少,更多的是大块肉中夹杂了部分剔骨的筋骨。印象中的是猪剔骨肉,几乎都是带着脆骨白的零碎,完全没有这么的大块,吃起来是爽脆的,甚至还能听到嘎嘣嘎嘣的声音。

 

严格来说,剔骨肉不能叫肉,大概是对肉馋涎欲滴,也就叫做肉了。肉是很稀罕的,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的上一顿,相比于香喷喷的猪肉,剔骨肉是登不上大雅之堂的,因为缺少了气味的诱惑,缺少了含在口里满嘴生津的感觉,很多人家年前节后的少买一点,也是为了孩子们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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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屠宰站是集中杀猪卖肉的部门,属于高高在上的国营单位。富裕的生产队过年的时候也会杀一头两头的,按人口和劳动力分给社员,至于是否交钱早已经记不清了,总之大体算得上福利了。剩下的骨头会分一分,甚至发给看场的社员,所以这些不是剔骨肉的来源,只有屠宰站杀猪较多,有人买了回去扔在锅里炖菜或者做成肉丸。说起肉丸,其实应该叫骨丸的,需使用锤子把骨头放在磨盘上敲碎,然后耐心的敲打,直至黏糊糊的,基本用手攥捏感觉不到骨渣的时候,和上面,团成丸子,就成了当时的美食。也有颇具商业头脑且勤快的人就从中发现了商机,成堆的买回去煮熟,然后斧头刀子一起上阵,刮下残存的肉丝,剔下翻边的脆骨,敲出深藏的骨髓,这就是剔骨肉的成分。

 

剔骨挖肉属于鸡蛋里挑骨头的高难度工作,由于肉属于奢侈品,所以人们把骨头上的肉都剔得非常干净,完全不像今天的市场上出售的骨头,总是那么丰满,两相对比,是典型的时代造成的环肥燕瘦。不过有关系的干部总能买到高品质的猪骨,上面挂满厚厚的肉,那是屠宰人员手下留情的佳作,有时也会成为买者身份的象征,每当他们用草绳或者其他什么绳子提着招摇过市的时候,总会吸引众多羡慕的眼神。白居易曾经用“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来比喻当时的人们羡慕杨家生了个有本事的闺女,以至于全家沾光,“一门兄弟皆列土”,从那些羡慕的眼神里,我也能读出他们心底里希望自己有个一儿半女进入公社大院的那种期待,对于一些人来说,能让自己的嘴唇上闪烁着油腻腻的光芒就是当时的梦。

 

过年的时候,卖剔骨肉的小贩会用铺了一层白色粗布的竹编筛子,盛了半满半浅的剔骨肉沿村叫卖,这时候就会不断有孩子围了上来,眼巴巴的观看,狡黠的孩子甚至会告诉父母谁家买了,期盼的眼神里透着幼稚的馋,于是就有三三两两的大人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钱来,而孩子们也就赶紧跑回家去了。

 

也许是烧柴草的大锅煮出的食物味道足,也许是贫穷的味蕾特别发达。经过长时间的熬煮,猪骨里残存的香气通过水反复的沸腾印浸到表面的骨肉中,剔骨肉中竟也有了香喷喷的味道。说实话,我也是偶尔吃过,也许正因为稀罕,才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它没有肥肉的馥郁浓香,只有淡淡的清香,夹杂着脆骨的清爽,如果用来下酒,是绝佳的酒肴。但无论如何,它是绝不比炊烟里都能闻到香气的猪肉有诱惑的,特别是白花花的肥肉片,随便在大白菜里扔上一两片煮熟,满屋里都是幸福的味道。

 

物质的丰富和对饮食健康的注重,让所谓的美食也有了河东河西的风水轮流,曾经属于梦想的肥猪肉变成了现在的梦魇,少人问津;没有多少油水的剔骨肉则成了人们争相品尝的甘旨肥浓,生活的变化正在改变着人们对美味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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