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语言的感觉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

一班任子帅分享完《飞向太空港》后,把他的这本书主动借给我看。
书看完了,我了解了一些航天方面的知识,东西文明的碰撞与冲突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不过我最想说的是书中的语言。我没想到这种语言风格和我的欣赏习惯之间的差距会那么大,大到会直接影响到看书的快感。

涨姿势飞向太空港的图片
看完作者李鸣生的自序,接着看正文。在正文的第一页,我看到了这么一段文字:
十六年前,当命运的列车轻轻一颠,便将我抛在了这块荒凉的土地上时,我的心远比严冬的大凉山还要凉。我仿佛一下子失去了自由,失去了爱情,甚至失去了生命,失去了一个人应该得到的一切。我做梦也不会想到,在这篇被上帝抛弃的土地上,日后还会升起生命“亚洲一号”卫星。
每次看到类似的句子,就有一股强烈的不舒服的感觉涌了上来,我才慢慢地意识到,我已经欣赏不了这种文字风格了。
什么“命运的列车轻轻一颠”,什么“荒凉的土地”……一段简简单单的文字,至于用这么多的定语来修饰吗?这也太矫情了吧?
曾经的我,一定喜欢过这种文字风格,而且还竭力模仿过,还有过之而无不及,还写过不少强行植入一连串定语的句子,丝毫不觉生硬,只觉得这才是文字该有的俊俏模样。
没有贬低这种文字的意思,倒是打心眼里觉得这才是青春的文字。谁不是打喜欢这种文字的时候过来的呢?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觉得这样写东西变得奇怪了?我也不再沉迷于这种文字了,甚至觉得这种文字很难看下去了?
不知道,这种变化一定是不知不觉中发生的,中间隔着一段长长的岁月。
如果让今天的我来写这段文字,我大概会写成这个样子:
我也曾在这块土地生活过,而且一呆就是十六年。那时候,我不会想到这里会是日后“亚洲一号”卫星的发射场地。
是的,我老了,我对文字的感觉变了,而且这种变化是不可逆的。
李白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诗句,意思是文字像那刚出清水的芙蓉花,质朴纯洁,毫无雕琢装饰;也表达了李白自己对诗歌的见解,主张纯美自然,反对装饰雕琢。
我现在的感觉也是这样,作品就要像芙蓉出水那样自然清新。
所以,陶渊明的诗歌就越看越有味道。
“嗳嗳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种风格的语言,在陶渊明笔下比比皆是,非常平淡。但正如梁实秋所言:“绚烂之极归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不是淡而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凿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陶渊明的平淡就是把深厚的感情和丰富的思想用朴素平易的语言表达出来,看起来很好懂,但其内涵还需细细品味,才能发现其中的情致和趣味。
陶渊明的语言平淡中见警策,朴素中见绮丽。前人往往用“平淡朴素”来概括陶诗的风格,然而陶诗不仅仅是平淡,陶诗的好处是在平淡中见警策;陶诗不仅仅是朴素,陶诗的好处是在朴素中见绮丽。陶诗所描写的对象,往往是最平常的事物,如村舍、鸡犬、豆苗、桑麻,而且一切如实说来,没有什么奇特之处,然而一经入诗,往往出现化平淡为神奇的效果。
所以,我也越来越喜欢汪曾祺的作品了,他的文字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
他的代表作《受戒》的结尾处有这么一段写景的文字:
英子跳到中舱,两支浆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发着银光……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飞远了。
这就是现在的我眼中最美的文字,朴素无华,精练明快,含蓄而富有诗意,百看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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