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里发现乡村

在城市里发现乡村之一————

 

可以确定,有乡村生活经历者,虽然吃过某些苦受过某些累,见识了什么是落后贫乏什么是破败凋敝,但确也借助乡村生活的积累,委实多了一笔不小的财富。这笔财富,无关富贵,是那种隐没在草木之间、泥土深处的体验,是放在广阔天地中对世界原生状态的悉心阅读和全心接纳,是基本纯净的没有经过太多改造和打扮的人间世相。许多乡土生活的阅处都是不可多得、难以复制、不可替代的,非必要不可偏废,非本尊无法言说。难怪一位老师谈到创作时对学生说,来自乡村的同学,不必为自己缺少见识而自卑,你们还没意识到,你的全部乡村经验就是你自己的宝库,那里面才有你自己的独自发现,你自己可能创造的全部故事和诗意,只有它是你的,别人编造不出来的。

乡村的广阔天地是具备魔性的,像神话故事里的息壤,可以自己生长,也可以长出来一切。大凡经由乡村而落脚在城市者,对两处会有一种自然而然的反馈和对比,哪怕是头也不回此生不再踏足乡村者,也已被乡村生活所改变。他们会不断地回忆、想念或是遮蔽、掩饰那个曾经战天斗地的乡村图景,或赞美或唏嘘或漠视或批判,他们的身体里已然流淌了两种不同的血液,在交织在撕扯在撞击,把乡村一遍一遍塑造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道甩不掉的影子。自幼生活在乡下者自不必说,他们是作为童子功打了底的乡村嫡脉,浸淫已久,深谙此地,即便半路出家的,如上世纪的下放、插队,本世纪的驻村、帮扶,一旦沾染上了乡村,从此也像身上刺了金印,再也脱不开干系。有人会说,当年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农村吃了一点点苦,就到处向人诉说,人家祖祖辈辈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又作何说。其实不用以阴暗心理忖度人家,凡是肯到处说的,倒是少不了拿了当宝晾晒的,除了多少有不可治愈的委屈外,大多数还是觉得那段生活值得向外人称道,那个地方是能让人现了原形的,或者根本就是一种伪装的炫耀:老子在农村待过好多年。

 

涨姿势的图片

 

如今,城乡二元结构的冲突,选择的调和之道是农村城市化道路。这样的历史进程一直在狂飙猛进,近年来已呈加速之势。农村上楼、农民进城,集中连片、合村并居,许多人故土难舍,也难舍多年来的乡村生活,似乎是在一边告别,一边怀念中,与原来的乡村生活渐行渐远。尹学芸的小说《贤人庄》中的农民赵庆福直接把驴牵上了楼,卧在地面打滑的客厅无处躲藏,处处透着对变迁夸张般的不适又无可奈何。央视曾丽清的片子《攻坚日记》,把晋南马家湾村民不愿搬迁的眼泪在镜头前又婆娑了满屏,他就喜欢他的老村陋巷柴锅土炕,你怎么说,你以为那是苦的,他却甘之如饴。再说,说好的田园牧歌呢,说好的乡野情趣呢。苦大仇深在城乡之间是伪命题。也许是我们的城乡之间交织了太多人脉血脉的关系,差距已然存在却有相通渠道,在血缘亲缘地缘之间又自我弥合自我融洽,谁家没有几个乡下亲戚、城里关系,现今的城市视角看乡村和乡村视角看城市,界限日趋模糊,目光更加复杂。另外,除了落后和各种与城市相比的显性差距,中国传统乡村生活的宁静与平和、自给与自洽、缓释的乡村情调与稠密的人情味道,始终是难以抗拒的。相信有此间经历的人,断不会与它们割礼袍断义,绝决而去,即便是被水泥凝固在了城市,他们也在下意识一边一边地寻找和发现他们心中的乡村世界。

 

 

许多年来,如我这样的漂在城市的,虽然已经不可能回到乡村,但在心理上对乡村还是有所寄托的。一直觉得,工作生活在城乡结合紧密的城市,那些人是幸运的,他们虽然寄身城区,似乎又从未远离心中弥漫的乡村生活烟火气。车行不多时间,便可抵达任何一处想去的村落,觅到令己心仪的去处,一处老宅,一处田畴,一处小馆子,即使不出城市似乎也容易找到乡土味道浓郁的所在,有条件的还可以打造自己城市里的农家院落,莳花种菜,鸡犬相闻。我们似乎需要有一种互不排斥的通道,来同时安放城市与乡村,它们不是互相对立不是互相亏欠不是互相利诱,而是互相补益各取所需,如城里人对农家乐的热衷,农村人对城市品质生活的艳羡。这些年,我年少时曾经生活的村子,如大多数地方一样见证着一代一代年轻人的出走,见证着岁月慢慢磨蚀的凋敝,另一方面她也一再接纳着一个一个年老者的回归,有的回归甚至是举家而来。有在外漂泊多年退休人员回到老宅养老怡情,日子竟也掀开了一道别样的风景,像是接续起了从此地出走时断了的时光,慢慢地等着一步步魂归故土。有的带来了城市多年的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的带回了谋划多年需要了却的心愿,有的慷慨济赈尽其所能成为新的乡贤。

 

 

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到底城里不如农村恣意活泼,一直觉得,农村会放任一个人的野蛮生长,城市恰是为你立了许多规矩,我们也许能在诸多规矩的规范下变得文明体面,也可以在自由与自律的生活中实现更多的愿景,更多生活细部的体察妙不可言。来自乡村的城市生活者,也许永远回避不了这种一再激活的生活映照,哪怕你已经进化到不食人间烟火,也不免为了一点凡间琐屑所打动。比如上个周末,偶见路边菜摊菜蔬新鲜,看着喜欢,遂蹲下来混进大妈队伍挑拣。蓦然一瞬,见椒柿瓜果下面掩着一堆卖相不佳的豆角,肥白粗大、臃肿扭曲,要啥没啥的缺乏卖相,像一滩洗涮干净正在晾晒的肥肠。这“肠”看上去却颇合我眼缘,虽是丑陋却委实憨厚,神似我早年在乡间夏日常吃的一种菜豆角。一时想不出来名字,便指问卖菜老妪,这,啥菜?

老来少。

听不出口音来自哪里,但对这堆青白主色又有些泛黄的“短肠”产生好感,立时还原了当初食到此物的各种口感和滋味。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我自己兀自感叹,一面装豆角,一面又问老太太叫啥名字来着?那卖菜老妇一定是吃不准“老来少”是否能打动我吧,或是担心我不了解这菜的好处,情急之下说“就是白不老”。

哦,原来是它。我记得的,多年来寻寻觅觅,兜兜转转,也不曾忘了,前段时间为粮食写传时,还提到它。真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一时发慨:有时候我们不只是在城市里发现乡村,也是在城市里寻找乡村,一直在寻找,一直在发现,从未间断,在殊异与凡俗之间,寻找和发现。(前三图来自《那山那人那狗》)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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