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记得你

下班回家的路上,迎面走来一对年青恋人,手拉着手。
我觉得有点面熟,马上反应过来那女生是我上一届的学生。我想她也许不想在毕业四五年之后和我这个当初的语文老师打什么招呼,也许她和男友手拉手这一幕并不想让我看见,再说我一直觉得师生是一种非常松散的关系,走出校门就让我们相忘于江湖好了。于是我装着什么也没看到的样子,继续淡定地往前走。
“老师——”她停下脚步叫我了。
我装作刚看到她的样子,停下脚步,“噢——”了一声,眼睛从她和她身边的男孩脸上快速扫过。这时他们已经松开手了,老老实实站在我面前。
一定是我装得太像了,脸上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让她误会了,她开口介绍道:“老师,你不认识我了?我是罗衫,侯庆红的同桌。”
一股惭愧从心底闪过。这惭愧让我失去了往日的从容,我胡乱和她打了个招呼,就错身而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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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教了她们高三一年,其实满打满算也就九个月,中间还包括一个寒假。当初罗衫和侯庆红同桌,侯庆红比较特别,梳着两根现在中学生中差不多绝迹了的辫子,加上看的书多,作文写得好,我关注她的时候比较多。侯庆红的光辉完全淹没了罗衫。罗衫长着圆圆的脸,圆圆的眼,印象中一切都是圆圆的。
一次课间,一帮女生围着我聊天,不知罗衫说了一句什么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转头向着她,却反应不过来她叫啥名,她大度地介绍道:“老师,我是罗衫,侯庆红的同桌。”我尴尬地为自己圆场:“知道知道,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盯着她那张圆圆的脸看了片刻,提醒自己她叫罗衫,以后再不能忘记了,同样的错犯一次就足够了,再犯连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了。
可是,时隔不久,我在校园里遇到罗衫,她和我打招呼时,鬼使神差,我竟脱口喊出“侯庆红”的名字。罗衫再一次介绍自己:“老师,我是侯庆红的同桌罗衫。”
所以,对罗衫,我心中一直觉得有愧。
没想到路上再见已是四五年之后。也许在她看来,当初天天见面时,我都经常搞错她的名字,时隔四五年之后,叫不出她的名字甚至认不出她来都很正常。天地良心,这次我一眼就认出了她,而且绝没有搞错她的名字,可是,我却自作聪明地装出没认出她的样子来。
其实,惭愧让我更深刻地记住了你。我记得你给我说过你的父母老年得女,开家长会时老师同学都以为你父母是你的爷爷奶奶。你说的时候很淡定,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觉得天经地义。你说作为老闺女,你享受了超过别人几倍的父爱和母爱,你非常知足。

那时我就觉得你的心理在同龄人中难得的成熟。可是这一切我却没有让你知道。
今天,我在菜市场又碰到了你,你也在买菜。你依然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你当然住在我附近了,你当然工作了,也许你已经成家了,上次见过的那个小伙子也许就是你老公了。因为惭愧,我竟没有勇气直面你,询问那些分别几年后自然而然会打听的问题。
如果还有机会,我只想让你知道,其实我一直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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